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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車站機車停車單過期..
在台北車站附近停機車的機車單過了繳費期限我該怎麼半呢?要去哪繳費
停車繳費因故逾期如何處理? 答:為因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修正條文
本處自94年9月1日起駕駛人停於本市路邊公有收費停車場停車
經由管理員巡場時所掣開停車補繳費單
倘若停車費未於繳費截止期限內(開單次日起8日內
但第8日如為例假日則順延至上班第1日)繳交者
本處將製作催繳單以雙掛號郵寄駕駛人車籍所在地
通知其7日內持催繳單前往全省7-11、全家便利商店、福客多商店、萊爾富、ok、臺北市縣之中油所屬加油站、貼有代收標識之銀行等代收據點繳納停車費
逾期再不繳納
則依違規停車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欠費
一系列配套措施民眾將可免除停車補繳單逾期之困擾。
或是去地址: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 (郵遞區號:110) 服務臺:2726-9600 週一至週五 08:30~17:00 (例假日除外)違規停車檢舉及申訴:2759-9637停車場語音查詢:2346-5990 地圖http://www.pma.taipei.gov.tw/index5-1.asp#
參考資料
台北市停車管離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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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: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305090717690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,請留言給我,將移除本文。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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